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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女性地位稳步提高
发布日期:2018-06-19信息来源: 统计局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 


 

妇女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,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。2017年,我市继续优化妇女生存环境,保障妇女平等行使有关权益,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力度,妇女享有公共服务和健康水平跃上新的台阶,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。对照《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(简称《规划》)、《泰州市妇女发展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》(简称《专项规划》)目标,妇女发展的各项工作得到较好推进,一些重点指标取得了可喜进展。现将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报告如下:

一、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持续改善

2017年,泰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44.53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同比增长8.2%;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2058元,较上年增加13728元,增长8.1%。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59元,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94元,分别增长8.8%、9.1%。市财政总收入761.74亿元,比去年增长10.1%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,教育经费支出79.05亿元,增长4.6%;医疗卫生经费支出43.4亿元,增长9.5%;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支出6.84亿元,增长7.5%。政府对社会事业投入的逐年增加,为泰州妇女就业、教育、卫生保健等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。

优化的社会与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、促进妇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素。2017年全市妇女生存的自然环境得到继续改善,城乡设施逐步完善。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达100%,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%,比上年提高1.7个百分点;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%,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.14%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.67%;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68.7%,比上年提高0.4个百分点;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达91.7%,比上年提高8.4个百分点。

二、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平等权益得到有力保障

我市认真落实《劳动法》、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和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、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保障机制。通过健全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,开展技能、职称培训,积极开辟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领域,提高妇女就业比重,让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程度越来越高。同时,运用法律、行政手段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扩大妇女的社会保障覆盖面。据测算,2017年末,我市全社会从业人员约278.7万人,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3.2万人,占从业人员47.8%;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14.03万人,其中女性就业人员27.6万人,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4.2%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.56万人,其中女性0.62万人,占比39.7%,失业女性比例控制在目标值47%以内。由就业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培训人数为5.88万人,其中培训女性2.44万人,占比41.5%。

执行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的企业比重达97%,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8%,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巩固率达92%,均已达到规划的目标值。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,全市妇女参保人数逐年增加。截至2017年底,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59.46万人,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7.28万人;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32.54万人,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3.58万人;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9.71万人,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33.84万人,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60.76万人,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幅达2.65%。

三、妇女健康与卫生保健服务保持高质态

我市认真贯彻执行《母婴保健法》、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,巩固发展卫生服务网络,加强妇幼保健机构、体育保健设施建设,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各项医疗、保健服务,不断提高女性的生命质量。全市拥有妇幼保健机构6家,市区2家,四个县市各有1家;县(市、区)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成率(常住人口50万以上)达75%,已达到规划目标值。在妇女规划监测指标中,201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.76%,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98.85%,均已达到规划目标;孕产妇中、重度贫血患病率从“十二五”期末的0.35%下降为0.28%;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%,已高于妇女规划99%的要求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(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)达99.77%,感染艾滋病(梅毒)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100%,高于规划目标值5个百分点。婚前医学检查率经历自2004-2007年的低谷后,受政策宣传影响,自08年开始逐年攀升,2017年达到83.16%。

国民体质测定网络覆盖率达100%,每万人拥有晨(晚)练健身(站)点6.3个,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5%。

四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

一是女干部配备率不断提高。截止2017年底,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配有女干部班子比例达45.9%,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配有女干部班子比例达4.7%,分别比“十二五”期末提高1.5和2.1个百分点。二是新发展女性党员人数增加。2017年底,全市共发展党员3441人,其中新发展女性党员1486人,女性占比43.2%,占比比“十二五”期末提高3.4个百分点。三是参与基层事务妇女比例稳定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9.2%,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21.7%,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48.6%;村(社区)党组织领导成员中女性委员比例达27.2%,村(社区)党组织正副书记中女性比例达20.4%。

五、妇女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升

妇女发展,素质是关健。我市各级党委、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,切实保障男女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,女性接受教育机会增多,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重增大,文化素质逐步得到提高,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。根据人普资料初步推算,2017年,女性成人识字率94.5%,比男性约低4个百分点;青壮年女性识字率99.84%,已基本与男性持平。基础和高等教育得到有效发展。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%;小学初中在校生数达33.24万人,其中女生达14.56万人,女生占比43.8%;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.8%,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.17%,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为59.21%。

技术女性队伍不断壮大。人社局报表显示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1.55万人,其中女性0.5万人,占比达32.04%;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达5.51万人,其中女性2.12万人,占比达38.5%。

六、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加强

市法院、公安、质监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,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对各类不法侵害的自我防范能力,狠抓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、要案件的侦破工作,建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。2017年共破获强奸案件37件,破获组织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8件,破获拐卖妇女案件0起,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为2114人。成立受暴妇女儿童救助(庇护)机构5所。妇女卫生用品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为100%,妇女用化妆品、保健食品抽查合格率为99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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